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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取消4443项政务服务申请材料

编辑部

来源:阜阳日报

发布日期:20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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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市48家市直单位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材料精简工作,通过对机构改革后整合的政务事项的全面梳理,共精简申请材料4443项,精简比例61.5%。日前,市政办公布了市直单位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


  记者留意到,精简的4443项申请材料,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等多个类别,其中不少涉及营商环境,关系市民日常生活的事项。这些申请材料取消后,将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或信息共享、内部查证获取相关信息、部门调查核实等方式解决。


  如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申请人可以不再提供本人户口簿、父母户口簿、父母居民身份证、父母婚姻状况证明或收养证明、乡镇街道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县级民族事务部门初审意见,这些材料都将由有关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解决。公安部门的普通护照首次签发,申请人不需要再提供居民身份证、制证照片,分别通过内部查询获取信息、拍照采集解决。购买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市民不再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商品房合同、提取申请书,均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方式解决。


  我市要求,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取消后,各有关单位要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同步精简实体大厅办理相关事项的申请材料,做到线上线下同步精简;不得变相要求申请人提供已取消的申请材料,切实解决申请材料多、群众办事难等问题。涉及取消中介服务事项的,要及时动态调整本单位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严格执行,认真落实,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市政办还明确,今后我市还将实现常态化清理。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实行动态管理,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共享推进情况,及时精简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值得注意的是,《市直单位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在市政府网站发布,不再印发纸质件。市民办事时可直接以网站发布的内容为依据,不再需要寻找“红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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