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未脱贫人口脱贫、防止已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户致贫,太和县印发《关于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意见》,落实“六项措施”,强化稳定脱贫。
一是扎实推进产业扶贫。持续推进“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鼓励和支持贫困户根据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业、加工业和电商网点,拓宽收入来源,实现稳定增收;采取订单、务工、入股等多种方式,完善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贫困户的参与度和受益度,推动产业扶贫项目长期有效。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四大增收行动35条增收政策,对因疫情影响受到影响造成产业受损的贫困户和带贫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奖补政策和政策倾斜,帮助渡过难关。规范光伏扶贫电站后期管护与收益分配,加强扶贫资产管理,通过资产收益扶贫带动贫困户增收。继续推行扶贫小额信贷“一自三合”模式,在强化风险防控的前提下实行“应贷尽贷”,为贫困群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二是扎实推进就业扶贫。深入实施“四帮四促”措施,积极开展贫困劳动力就业帮扶增收行动,全力做好贫困劳动力就业帮扶工作。规范就业扶贫车间管理,鼓励能人大户积极投身到创业致富带头人的行列,增强吸纳贫困群众就业能力,以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和带贫效益,促进贫困群众就近就业。推广“就业扶贫车间+居家生产”“企业订单+居家生产”等方式,促进贫困群众居家就业。结合实际,积极开发疫情防控期间的乡村卫生消毒保洁员、街道巡查员、宣传员等临时岗位,规范管理公益岗位,新增岗位优先向贫困人口倾斜。对以前外出务工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外出的贫困劳动力,帮助和支持他们通过就近就业、发展产业等途径获得收入。对因疫情影响推迟外出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100元至500元交通补贴。加强贫困人口实用技能、市场经营、就业创业培训,加大网络、电视等新兴媒介招聘力度,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
三是扎实推进消费扶贫。深化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八进”“四送”活动,积极与龙头企业、高校、批发市场、超市、电商平台等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发挥定点帮扶、“百企帮百村”等社会力量参与帮扶作用,帮助贫困户销售农产品。落实好《贫困户及带贫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销售帮扶增收行动方案》有关要求,以村为单位逐户摸清农产品信息,收集贫困户农产品信息,加强与社会需求、政府采购等信息对接,发挥农村电商服务网点上行功能,构建线上线下销售体系,加强宣传推介,为社会各界购买扶贫产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提供便利条件,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增加贫困户收入。
四是加大社保兜底保障力度。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措施实现稳定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老少病残孤”等特殊困难群体,全面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推进“放管服”改革,对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生活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的,实行直接救助、后置备案。
五是强化光伏扶贫带贫效果。保障光伏受益对象向不稳定脱贫户和未脱贫户倾斜,规范收益分配,做好光伏收益受益对象的动态调整,严格操作程序,及时进行退出和新增。切实使用好村级电站的光伏收益,确保实现80%以上收益用于公益岗位和支付贫困劳动力劳务费,并做到及时打卡发放到位。
六是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加强能力引领、路径引入、思想引导和典型引路,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改进帮扶方式,调动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和支持他们发展产业和自主创业,增强“造血”功能。通过“爱心超市”“乡村大舞台”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帮助和引导贫困群众进一步改善家庭卫生条件、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振奋精神面貌。注重宣传先进典型,通过“报、网、微、端”全媒体传播,大力宣传智志双扶典型,鼓励和引导贫困群众自主脱贫、勤劳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