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日前,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大政策调节力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全面落实财税金融支持政策、着力提升实体经济竞争力、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等9个方面,提出30条具体措施,着力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提振发展信心。
落实财税金融支持政策:下调中小微企业水气电价格加大财政奖补力度。2020年,市财政统筹安排8.5亿元专项资金,继续支持新型工业化和建筑业发展,继续支持现代农业、花卉产业、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招才引智等。
减轻企业负担。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微企业工业用水价格、用天然气价格下调10%;2020年2月至6月,除高耗能行业外,现执行工商业及其它单一制和两部制电价的电力用户,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2020年2月至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2月至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2020年2月至6月,对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参照执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职工医保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2020年2月至4月,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房租。
强化金融扶持。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融资和小微、民营企业等信贷投放,2020年,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2019年同期,各国有大型银行普惠型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20%。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压降成本费率,努力使小微贷款利率较上年明显下降。
着力提升实体经济竞争力:激励企业做大做强、增加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实施工业企业“13581”龙头培育工程,对2020年当年产值首次超过10亿元、30亿元、50亿元、80亿元、100亿元,且产值增速超过全市平均增速10个百分点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大研发投入力度,落实研发投入增长激励政策,继续实施普惠制的创新券制度。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市财政给予单个项目5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县市区财政按不低于50万元予以配套。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3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鼓励培养和引进人才。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完善科技人才培养、激励机制。支持企业引进人才,落实高铁交通补助引才等激励政策,加强对引进人才的交通、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服务。支持技能人才培养,评选一批“颍淮杰出工匠”“阜阳市技术能手”。
激发消费潜力:鼓励推行发放消费券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新评选培育5家左右市级服务业集聚区,每个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为国家和省级服务业集聚区、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示范物流园区,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一次性奖补。做好“留住消费”与“引进消费”,编制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建成开放颍州西湖风景区一期。
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对线上销售额2000万元、35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3亿元以上的电商经营主体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补。
扩大优质服务供给。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按规定对养老机构给予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支持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房或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等,按规定享受相应补助补贴。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企业、医养结合综合示范区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按规定给予财政补助。
对新评定的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全域旅游示范区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按规定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支持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将智能信包(快件)箱等快递末端设施纳入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和社区公共服务基本目录,予以优先保障。
着力优化消费环境。支持改造提升街区环境、交通设施、商业质量、智慧街区等配套项目,加快推进特色商业街区建设,打造品质夜市和便民消费圈,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特色商业街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补。有序推动生活服务业复工复市,鼓励商场、购物中心、商业街延长营业时间,引导企业在店庆日、节假日期间开展“夜宴”“不打烊”等促销活动。重点扶持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发展,鼓励推行发放消费券,通过政府补贴和企业让利相结合方式,提振消费信心。积极培育在线教育、在线办公、数字娱乐、数字生活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线上消费与线下实物消费有机融合。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支持农产品保供稳价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建立农产品应急生产资金需求快速响应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扩大涉农贷款投放,支持农产品保供稳价。切实抓好农业生产,大力推动生猪稳产保供。
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完成阜城年度城建投资计划,开工建设“百巷改造”工程123条,完成泉河岸线整治及休闲带工程建设,推进颍河两岸建设全面开工。改造城市老旧小区19个,新开工棚户区改造28772套,新增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28015套,新增停车泊位4200个。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支持县域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创建一批省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和特色小镇。推广“县院合作”模式,鼓励各地加强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合作,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县城规划建设管理,编制阜南-阜阳同城化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同城化进程。
增进民生福祉:不裁员企业返还50%失业保险费加大财政民生投入。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严控“三公”
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市级项目支出中用于日常运转的平均压减5%,一般性支出预算在2019年预算的基础上再压减5%。在足额保障“三保”支出的基础上,集中财力保障中央和省市重点支出需求。高质量实施33项民生工程。
强化稳就业举措。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阜南县、颍上县、临泉县可返还60%。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线上招聘,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兑现就业补助资金。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符合条件企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用、稳岗补贴、新增就业岗位一次性补贴、在岗培训等奖补政策。通过“阜创汇”APP发行创业券,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各类群体在阜阳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
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巩固扩大医保定点医院覆盖范围,年底前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跨省异地就医患者住院费直接结算。按规定提高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按月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充分发挥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