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2020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太和县印发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落实“四项措施”,强化脱贫攻坚组织纪律保障。
一是压实攻坚责任。各单位把打赢脱贫攻坚战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精力突出放在脱贫攻坚上,及时解决问题,督促工作落实;分管负责同志把全部精力放在脱贫攻坚上,加快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实施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推进乡村振兴行动,强化五级书记抓扶贫,保持攻坚力度和政策举措稳定。县直有关单位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抓好各自牵头或承担的任务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严格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机制,县级按照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列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确保与脱贫攻坚收官要求相匹配。及时将中央及省级、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到位。针对疫情影响,优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将扶贫项目和贫困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作为资金使用重点。严格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强化扶贫资金监管,严肃查处扶贫资金违法违纪行为。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分级分类开展扶贫干部培训,确保新选派的驻村干部和上任的乡村干部全部轮训一遍。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切实关心爱护基层扶贫干部的生活、健康、安全,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的实际困难。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要注重培养使用,对牺牲干部的家属要及时给予抚恤、长期帮扶慰问。
四是深化作风建设。巩固扩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整治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调研暗访,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以及社会各界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