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太和县始终把提升巡察监督实效在突出位置,通过改进巡察方式、抓牢巡察整改、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全力提升监督实效。截至目前,共对3个乡镇19个村及所辖中心校、卫生院,2个县直单位,2所学校进行了巡察监督。
改进和创新巡察方式。在学好用活《巡视工作条例》基础上,认真总结各轮巡察工作经验,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不断细化完善巡察工作方式方法。对巡察发现的共性突出问题,进一步梳理汇总,透过现象看本质,举一反三,找出病灶,深刻分析,挖出深层原因,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加强和完善巡察工作。坚持把巡察过程作为推进纪律建设的过程、作为强化“两个责任”的过程、作为唤醒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的过程,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纠正和处理。通过采取“听、问、查、访”等综合措施,切实找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抓牢和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各被巡察单位要以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整改,限期办结。各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对移交的问题和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定期督办,将巡察反馈意见、专题报告等分别向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通报。通过建立问题线索移交的“绿色通道”,快抓快办,真正用好巡察成果,形成有力震慑。
加强巡察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一办三组”工作人员,安排新任副科级干部参与巡察或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机构“挂职”锻炼,保障县委巡察工作正常化运作。今年以来,选取3名业务能力强、文字功底深,年轻的纪检监察干部充实到巡察组,补齐人才短板问题。同时加强巡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从严查处以巡谋私、超越权限、跑风漏气等违纪违规行为,保持队伍纯洁性,坚决防止“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