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引领和服务功能,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按照“干事创业有思路、村务管理有规矩、服务群众有感情、带领队伍有办法、廉洁公道有口碑”的要求,培育和选拔村党组织带头人,注重从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中培养选拔。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党员和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及“三农”政策宣讲,党员家庭带头“挂牌亮户”,立家规家训,以党风带村风、民风。建立党员和干部承诺考核机制,强化责任担当和引领示范。
二是发挥村民自治的基础作用。规范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选举办法,扩大村民选举知情权和选举监督。健全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程序,实施“一事一议”制度,村级重大事项实施“四议两公开”。建立健全村两委和村务监督体系,制定完善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档案制度,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设立干部廉情监督员,引入县乡两级政府“审计监督”和巡察制度。创新开展村民组(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探索解决行政村规模过大、自治低效的难题,推进适宜事项自治重心下移村民组,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是发挥基层法治的保障作用。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和意识,重点加强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把基层各项涉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整合乡镇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村公共法律服务点,探索司法工作专业人员担任“法治村长”制度,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深入开展平安乡村建设,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四是发挥乡村德治的支撑作用。大力弘扬农村传统美德,建立“好人档案”“道德银行”,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褒扬孝老爱亲、敬业奉献、助人为乐、诚实守信、见义勇为等精神,发挥身边榜样示范带动作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褒扬善行义举,贬斥失德失范,推进乡村精神文明。持续开展乡风文明专项行动,重点治理封建迷信、“黄赌毒”和乱埋乱葬等,有效遏制陈规陋习,树立新风正气。
五是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整合农村社区资源,推进“三社联动”计划,大力培育农村公益性、互助性、自治性社区社会组织。搭建完善协商平台,进一步夯实社区协商委员会、党群之家、民主大院、村民议事会、村民说事室等社区协商平台,推进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为村民搭建网络协商平台。培养激发参与意识,采取协商会议、走访式协商、书面征求意见协商以及网络交流群等方式,开展线上协商和线下协商互动的工作模式,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