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党建主体责任。通过日常调度、重点考核、纪实建档、述职评议、标准化验收等活动,结合县委政治巡察中发现的机关党建存在的问题,指导督促县直单位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党组(党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党(总)支部和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党(总)支部书记“三级五岗”责任制,突出“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县直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效能建设等情况,将作为年度党建工作考核重点。
二是建好党务干部队伍。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加强党务干部培训。努力提高党务干部综合能力素质,切实把党务干部培养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
三是健全机关党建制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学习培训。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出台《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指导基层厘清机关党建工作思路,明确各级组织具体职责和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