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研究决定,即日起至11月4日,我市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及阜阳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专项督查。
本次督查由市级领导带队,采取“8+1”督导模式,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督查考核办和市扶贫开发局抽调人员组成9个督查组,下沉到8个县市区、阜阳经开区和市直相关单位开展督查,进一步督促全市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要求上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我市落到实处。
督查中,重点查看被督查地区和单位是否及时采取有效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及阜阳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是否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营造浓厚氛围,是否研究谋划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及阜阳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思路举措等。
督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注重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督查县市区延伸抽查县直单位和乡镇党委(党组),市直单位延伸抽查二级机构党委(支部)或机关党支部,并随机访谈若干名党员干部。
“各督查组重在听实话、查实情,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确保督查实效。”市纪委监委有关同志介绍,各督查组将更加注重改进方式方法,转变工作作风,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陪同人员,不召开大范围会议,不听取全面工作汇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