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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坚持党建引领夯实基层自治基础

界首市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22-07-08

作者:(夏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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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和监督,界首市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升基层社会自治水平。

加强党建引领,激发自治活力。依托村“两委”换届契机,印发《关于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在充分体现广大党员和村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提倡由村党组织成员特别是纪检委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各乡镇党委按照本届村“两委”换届工作中的“十不选”要求,围绕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依法办事能力、财会管理知识等四个方面推荐候选人,确保人选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经过选举,全市122个村全部建成由3人组成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其中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担任。为激发村务监督工作积极性,按照每月220元标准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报酬,由乡镇纪检监察部门制定双月绩效考核办法,并按照考核结果分等级打卡发放,通过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强化对村“两委”干部的监督。

强化村务监督,实现民主自治。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通知》,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权限、监督内容、工作方式、管理考核等内容,全面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68条,明确村级各项权力的名称、操作办法和廉政风险点,把党务、政务、监务、财务、事务“五务”方面内容逐项绘制运行流程图,做到“一事一单”。结合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将小微权力清单挂网公示,并与网上办事、三资公开、投诉举报连为一体。借助网络平台,群众在手机、电脑上就可查询三资、低保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村级事务办理情况,对基层“微腐败”问题可一键投诉举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地落实,有力破解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多元参与,促进共建共治。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印发《界首市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指导清单》,明确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15条、依法协助政府事项38条、不应由村(社区)承担工作事项7条、不应由村(社区)出具证明事项及办事指南内容15条,严格执行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切实减轻村(社区)工作负担,全面提升基层治理工作水平。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健全以村规民约为核心的民主协商制度,推动各村“量身定制”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等制度章程,2021年获评界首市优秀村规民约22个,阜阳市级优秀村规民约10个。持续完善“党带群建,十户联治”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党建引领、“三治”融合、干群同心的基层治理综合体。通过实施平安建设、文明新风、党群连心等工程,建立健全市、乡、村、组和户长(楼长)五级平安建设网格以及“四会”组织,实现“一村一警”“一村一法律顾问”和公益性服务活动常态化,构筑起基层群防群治的坚强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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