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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五明确”规范党员档案管理

颍上县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2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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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档案是记载党员成长历程、证明党员身份的纪实性资料,是跟随党员工作岗位变化迁转、伴随党员一生的重要文书材料。为全程记录党员培养发展的整个过程、强化党员档案管理,颍上县坚持“五明确”,推动党员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明确党员档案的内容。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县委组织部对发展党员所需的材料进行整合,统一印制了《发展党员考察登记表》,全程记实党员发展的整个过程,供基层党组织使用。明确党员档案的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书、《发展党员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政审材料、《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等与发展党员相关的材料,以及各级党组织授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各种荣誉称号和嘉奖通报等材料;党员违法违纪所受的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等材料;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组织处理等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延长预备期的有关材料等。


  明确党员档案的保管权限。有人事档案的党员,转正后其党员档案归入其人事档案、成为人事档案的一部分,由相应的管档部门保管。无人事档案的村(社区)、非公企业等党组织发展的党员,转正后由批准其入党的基层党(工)委为其建立党员档案,统一保管。返乡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后,其党员档案归入人才中心管理的学生学籍档案中;被开除、除名的党员,死亡党员的党员档案由原管档单位保管。


  明确党员档案查阅、借用、转移的条件。党员个人不得查阅、借用或指定他人查、借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党员档案。因工作需要查阅党员档案的,需由党员所在党组织派人持党组织介绍信到管档部门或基层党(工)委履行档案查阅手续;党员档案一般不外借。无人事档案的党员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后,其党员档案应当一并转移。


       


  明确党员档案的归档程序。基层党(工)委督促所属党支部及时收集整理党员的入党材料;基层党支部对完成发展程序人员的入党材料进行整理,材料齐全的一人一卷交基层党(工)委或管档部门;基层党(工)委在接受党员档案时要对照发展党员程序逐一核对档案内各类材料,对入党程序不完整、入党材料不齐全或其他不符合归档要求的,要求上报的基层党组织补充完整或拒绝接收。符合归档要求的,一人一卷一盒归档。


  明确党员档案的管理责任。基层党支部负责党员材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基层党(工)委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党员材料的接受、审核和归档;基层党(工)委每年对照上年度发展党员名册核对当年应归档人数,登记造册,按年度或按不同类型党组织分类保管,以便查找。党员档案保管要符合防火、防潮、防蛀、防盗的要求。


  对基层党(工)委每年归档的党员档案,县委组织部按20%的比例随机抽查,并且结合基层党建考核对基层党组织收集、整理、保管党员材料和党员档案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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