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委组织部作为区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一直以来坚持聚焦反腐败工作的相关政策精神,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将反腐败工作贯穿于组织工作之中,为扎实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审核把关坚持在前。强化干部任免把关,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对涉及新提拔的干部必审干部人事档案、必核个人事项报告、必听纪检机关意见和必查有关信访举报,对发现有违纪违法线索的领导干部,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核实。
二是制度要求明确在先。印发《关于摸排统计全区科级领导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的通知》,对全区科级领导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摸排,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管理。严格执行市纪委印发的关于党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规定(试行)的通知和阜阳市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内容,持续加强公职人员婚丧事宜的监督和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工作。
三是日常监管确保在线。畅通12380和信访举报渠道,对受理的信件,认真查核处理,对反映干部政治素质存在的问题及时受理查核,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截至目前,2022年共受理党员群众“12380”电话举报件7件,已全部办结,来信来访举报件15件,已处结14件,1件正在办理中。
四是事项监管持续在位。全面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进一步拓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面,将个人事项报告工作从科级干部延伸到副科级后备干部;对新提拔干部实行“凡提必查”,并对报告内容中涉及配偶子女有移居国(境)外和拥有多套房产、大额资金投资等情况的干部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日常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