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进一步推动案件办理的高质量发展,颍上县纪委监委坚持以案件质量为核心,以督导指导为抓手,切实保障基层案件审理质量。
强化程序规范。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充分发挥审核把关作用,严守“二十四字”方针,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案件及时退回补查补证。同时,针对乡镇纪委办案中存在的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文书不规范等问题,制定《常用审查调查工作流程简表》等一套规范性文书格式汇编,明确案件办理流程,规范文书撰写格式,为基层案件办理提供可操作的指南,推进基层执纪工作规范化。
强化资源整合。结合纪检监察协作区“承上启下”的工作特点,该县纪委监委改进乡案县审审核模式,探索形成“乡镇纪委查审、纪检监察协作区审核、案件审理室审理、案件监督管理室监督”的协同工作模式,乡镇纪委提出初步审理意见,所属协作区进行审核后报案件审理室,上下联动,有效提升审理质效。在夯实乡镇纪委审理案件主体责任的同时,强化了协作区对辖区乡镇案件办理的监督与指导,有效避免“乡案县审”演变成“乡查县审”。据悉,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审结基层乡镇纪委报审案件97件,提出整改问题31个,退回补充证据5件,改变拟处分意见11件。
强化业务提升。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是保障基层案件审理质量的重点之一,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把脉问诊,对症开方”,定期组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每月一课”、视频讲堂等培训活动,通过梳理分析本县典型案例,讲解案件查审工作重点、常见违纪违法问题的定性及处理,帮助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同时,依托“以案代训”的方式,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跟组参与各纪检监察协作区案件办理,为纪检新兵们提供多渠道、全方位的实战锻炼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