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和《安徽省2023年乡镇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公告》要求,我市开展了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现将加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分规定
按照国家、省表彰或党内表彰相关规定,对任期内获市、省党委、政府及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分别加1、2、3分,加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
表彰奖励时间截至2023年9月8日。
二、加分申报程序
9月18日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向所在乡镇党委提出个人加分申请并提供获奖表彰原件,由乡镇党委审核把关并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9月21日前,县(市、区)委组织部将汇总的加分情况,报送市委组织部进行复审,逾期不再受理。复审合格的,市委组织部在阜阳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本次招考后续资格复审、笔试、面试和体检考察等其他有关信息,陆续在阜阳先锋网(www.fyxfw.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阜阳市公务员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