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颍州区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组织振兴这项“第一工程”,持续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有序推进组织振兴工作,以组织振兴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建强基层组织,筑牢乡村振兴“战斗堡垒”。持续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合理划分基层网格,建立“村党组织-网格党小组(党支部)-党员联系户”的党组织体系,使村党支部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不断地“织密、织牢”组织网络。坚持按照“四议两公开”规定和程序议事决策,保障村级重点工作、重要项目、重大事项落地落细,促进党务、村(居)务公开、公正、透明。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摸排整顿工作,落实“四个一”整顿措施,确保4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全部整顿到位。严格落实村干部届中补选区乡联审机制,先后开展区级联审59人,补选30人。
强化教育培训,锻造乡村振兴“头雁队伍”。积极推进“头雁领航”工程,对全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全覆盖的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组织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赴苏州培训学习,成功申报三星村省级乡村干部实训基地,培育9个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点。对村“两委”班子集中开展届中分析,深入了解换届后村干部能力素质、干事创业、精神状态、廉洁自律、群众反映等情况。持续开展“一村一大”学历提升教育。举办全区村书记和选派干部乡村振兴擂台比武,亮成绩、晒不足、补短板。发挥驻村工作队和选派单位作用,坚持不合格“召回”制度,每月不定期开展督查,调整选派干部6人。
壮大集体经济,积蓄乡村振兴“源头活水”。今年以来已完成中央、省、市级扶持村12个,各级财政共投入扶持5个项目,涉及资金600万元。2022年村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以上的村数已达34个,落实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激励奖励,兑现18个村激励奖励共计59万元。持续深入实施村级“政经分离”,进行发展集体经济和三资管理业务培训,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回头看,定期召开乡镇农经站人员开展业务辅导。指导43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独资及51%以上股权实体59个。拟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所属实体管理办法,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所属实体业务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