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司法局:“四个主动”提高机关党建质量

阜南县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25-02-14

作者:张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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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阜南县司法局树“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积极探索、勇于担当,以“四个主动”为有力抓手,全面推进党建工作,奋力书写司法行政领域党建工作的崭新篇章。


 坚持主动学习。始终将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摆在突出位置,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深入解读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方针政策,让党员干部能够及时准确地把握党的政治方向;鼓励党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享学习心得和体会。同时,不断拓宽学习渠道,充分利用线上学习平台,推送丰富的学习资料,方便党员干部随时随地进行学习,提升学习效果,也为更好地履行司法行政职责提供了强大的思想动力。


  坚持主动谋划。阜南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深入研究上级党组织的各项指示精神,紧密结合阜南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党组会年初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要点,精心谋划党建工作,细化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党建工作新格局,为党建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主动研究。始终将党建工作职责的切实履行视为抓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秉持着积极主动的态度深入钻研党建工作。局党组会议与机关党委会议均将党建工作列为重要议题,定期进行严谨细致的研究与高效有力的调度。围绕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难点问题展开深入研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与下一步工作计划,为党建工作的有序开展增添强劲能量支持。


  坚持主动指导。党组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主动担当,经常性深入各自联系点的党支部开展指导工作。深入基层一线,与党支部成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沟通。在指导过程中,党组班子成员仔细了解党支部在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活动开展等方面的实际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全局党建工作的整体提升注入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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