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界首市委组织部结合《界首市纪委 监委2018年集中整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等明察暗访工作方案》内容,会同界首市纪委于2018年1月23日、2月8日分别到界首市人民法院、芦村镇开展联合督察。
督察组就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进访惠聚”大走访活动开展情况、市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等有关规章制度学习宣传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工作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报告并查阅了相关资料。
督察发现,各单位领导班子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不懈地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和反腐倡廉工作;能够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选人用人的有关制度。同时也发现了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等有关规章制度学习宣传不到位、好的经验做法总结推广不及时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界首市委组织部将不断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机制,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监督,创新工作方法,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