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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纪委三措施切实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阜南县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18-03-19

作者: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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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部署,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和省市纪委的要求,阜南县纪委建立工作机制,采取三项措施,扎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安排部署。县纪委将加强与政法系统联系配合,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认真会商,不放过任何线索;对已经侦破的涉黑涉恶案件再次梳理排查,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将基层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查快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深挖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各纪检监察机构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网络和微信“一键举报”平台,拓展群众举报渠道,不断扩大涉黑涉恶问题监督网,认真受理有关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举报反映。要采取专项巡察、机动巡察等方式深入发现问题,对巡察中发现的黑恶势力以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汇总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充分发挥好乡镇工作室、县直派驻机构“前沿哨所”一线监督的作用和本土优势,依靠群众,倾听民意,着力发现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及涉黑涉恶等方面问题线索,及时按程序运转。

  三是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责任追究。坚持挺纪在前,用好问责利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管辖范围内涉黑涉恶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严从重追究主体责任,涉嫌违法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包庇黑恶势力的坚决查处。县纪委将在阜南纪检监察网和“淮上清风”微信公众号设立曝光台,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特别是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监督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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