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风清气正,日前,市纪委监委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和消费卡等;严禁用公款购买购物卡、有价证券、烟酒、月饼、土特产等节礼;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联谊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旅游、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严禁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在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秘场所组织聚餐聚会,违规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借用服务和管理对象车辆,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实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参与各种赌博娱乐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拓宽问题线索反映渠道,及时发现和受理群众举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用好随手拍一键通和大数据,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同时强化通报曝光,不断放大震慑效应,形成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向好向善。
市纪委监委将在中秋、国庆期间开展明察暗访并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处理突发情况。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558-12388;举报网站:阜阳党风廉政网“我要举报”栏;举报信箱:市纪委监委信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