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扶贫资金“跑冒滴漏”,确保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太和县赵庙镇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措施增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
一是明确权责,压实责任。明确扶贫资金管理职责,完善扶贫资金监管体系,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责任”和“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建立镇、村全过程、全方位、公开透明的监管体系和机制,确保确保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规范、运行高效。
二是定期检查,强化督导。成立督查小组,定期对各村和有关部门落实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对履职尽责不到位、工作消极懈怠造成扶贫项目实施进度慢、资金拨付不及时的,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责任。
三是及时公开,接受监督。加大对扶贫政策、扶贫资金申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资金拨付进程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公示制度,创新公开形式,充分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在“阳光”下管理和使用扶贫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