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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实施“四路径”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太和县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19-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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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太和县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实施“四路径”,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一是明确范围条件。从现在起至2022年,县级层面每年排定25个左右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村,乡镇每年倒排扶持相对薄弱村。坚持逐级推荐、竞争立项的原则,采取村党组织申报、乡镇研究上报、县级统筹、上报市终审评估的方式,确定扶持村。坚持将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建设业绩好、农村群众反映好,以及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和农村“三变”改革的村,优先纳入扶持范围,2016年以来已经开展试点的村或年集体经济收入达50万元的村不再纳入扶持范围。

 二是分类推进实施。县编制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镇村要考虑发展阶段和条件,采取“一村一策”等方式,逐村制定扶持措施。对基础条件较好的村,着重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规范管理,持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对有一定集体资产资源条件、但缺少经营性资金的村,着重给予引导性支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经营管理指导,提升自主发展能力。对扶持村、薄弱村,着重给予资产性扶持,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资产量化一定比例作为村集体资产,推动村级集体经济与当地经济更好融合发展。

 三是拓宽发展渠道。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土地、水面等资源,发展高效生态农业、设施农业、特色农业;组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等,发展特色手工业、农产品加工业;依托农业产业、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农耕文化等,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大力发展农村电商。通过依法依规盘活闲置的办公用房、校舍、厂房,或购置、建设商铺门面、仓储设施等,发展物业经济。组建农民合作社、劳务队等服务实体,为农业经营主体、本地居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充分发挥城镇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城乡产业融合发展。

 四是落实产权制度。在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扎实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资产折股量化、股份权能完善等工作,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确保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平稳健康运行。加快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积极盘活农村各类资源要素,激发集体成员劳动力活力,增强成员集体意识,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探索村级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建立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新机制,把村民利益与村里发展联结起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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