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区政府,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决策部署,认真实施“四帮四促”措施,稳定贫困户增收渠道,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八个一律”工作要求和《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阜疫指〔2020〕42号)精神,市委、市政府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实施贫困劳动力就业帮扶、推动带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扶贫车间复产带贫、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贫困户及带贫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销售帮扶等脱贫攻坚四大增收行动。现将四大增收行动方案及扶持政策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脱贫攻坚、稳岗就业等重点工作,坚持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不动摇、工作总体安排部署不能变,大力实施脱贫攻坚四大增收行动,着力促进贫困群众增加收入,切实提高脱贫质量。
二、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各地各部门要突出重点、精准帮扶,抓好当前、促进全年,确保3月12日前带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扶贫车间全部复工复产,3月底前市外返乡未返岗等贫困劳动力全员上岗就业,4月底前春季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全部付诸实施。力争上半年把耽误的时间补回来,把造成的损失夺回来,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
三、进一步强化推进措施。压实脱贫攻坚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和包保单位帮扶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对四大增收行动实行“一周一汇总、一周一调度”,加强分析研判,以更实的摸底、更严的部署、更细的落实,确保到人、到户、到项目。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督导调研,确保把政策落实好、问题解决好,切实增强广大贫困群众的获得感。
中共阜阳市委办公室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