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市政府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实施贫困劳动力就业帮扶、推动带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扶贫车间复产带贫、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贫困户及带贫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销售帮扶等脱贫攻坚四大增收行动,着力促进贫困群众增加收入,切实提高脱贫质量。
确保3月12日前带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扶贫车间全部复工复产,3月底前市外返乡未返岗等贫困劳动力全员上岗就业,4月底前春季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全部付诸实施。
实施贫困劳动力就业帮扶增收行动
3月底前转移就业约7.8万人
我市将聚焦近10万名春节期间市外返乡未返岗等贫困劳动力、2.47万名未脱贫人口中贫困劳动力及1360多名湖北地区返乡未返岗贫困劳动力上岗就业,深入实施“四帮四促”措施,全力做好就业帮扶工作。
首先是摸清就业底数。以村(居)为单位,逐户逐人开展贫困劳动力信息摸排,全面摸清近10万名市外返乡未返岗等贫困劳动力的返岗计划、就业意愿、技能培训需求等情况,尤其是精准摸排2.47万名未脱贫人口中贫困劳动力、1360多名湖北地区返乡未返岗贫困劳动力的就业和培训需求等情况,分别建立需求清单和帮扶台账,做到“一户一计划、一人一措施”。
另外,市人社、扶贫部门负责编印《阜阳市贫困劳动力就业指南(市内城区岗位)》《阜阳市贫困劳动力就业指南(市外沪苏浙岗位)》。5个县市编印各自的就业指南。
按照“一包一”“一包多”的方式,建立贫困劳动力(者)返岗就业包保责任制度。对近10万名春节期间市外返乡未返岗等贫困劳动力,由镇村干部、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员和扶贫专干全面进行包保;对2.47万名未脱贫人口中贫困劳动力和1360多名湖北地区返乡未返岗贫困劳动力,由乡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重点包保等。
通过上述措施,确保3月底前转移就业约7.8万人、本地务工约2万人、带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扶贫车间吸纳约6000人、公益岗位兜底安置,实现全员上岗就业。
实施推动带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扶贫车间复产带贫增收行动
256个扶贫车间全部复工复产
3月12日前,推动全市194家带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256个扶贫车间全部复工复产,员工上岗率达到80%。3月底前,带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扶贫车间分别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达到2700人、3300人。
加强联络帮扶,做到一企(车间)一名联络员。帮助带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扶贫车间解决好防控物资、产品销售、资金短缺、扩产扩能和老员工返岗、新员工招聘等问题,督促企业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全面复工复产,优先安排2.47万名未脱贫人口中贫困劳动力和1360多名湖北返乡未返岗贫困劳动力上岗就业。
落实支持政策。各县市区要加快落实带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厂租减免和带贫政策,积极帮助带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接金融机构,协助落实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积极开展送政策活动,将政策送到每一家带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扶贫车间以及每一位贫困劳动力手中。
实施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增收行动
4月底前实施到户项目3万个以上
加快实施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全年计划实施到户项目10.7万个、到村项目549个。其中,4月底前实施到户项目3万个以上、到村项目397个,7月底前累计实施到户7.3万个、到村项目511个,9月底前所有项目付诸实施。
对疫情防控期间正在实施和准备实施的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一律特事特办,原规定的县、镇、村各级公示时间由不少于10天缩短为5天;加快推进村初查、镇审核、县审批抽查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随报随查随验,不安排集中验收;到户项目从户申请开始到第一次奖补资金打卡到户一般不超过30天;优化工作流程,加快到村项目审批、论证、招投标进度。疫情结束后,继续按《安徽省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程》等有关规定,实施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
对产业规模达标奖补、效益奖补、基础设施奖补、订单议价收购农产品补贴、产业保险补贴等在原有奖补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加大奖补政策宣传力度,印制奖补政策手册,在入户摸排的同时,发放到每一个贫困户手中。
同时,根据贫困户需求,及时将种子、种苗、种禽、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组织供应到户等。
开展贫困户及带贫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销售帮扶增收行动
推动自产农产品“走出去”
采取“本地分销、外地推销、线上促销”的方式,千方百计打通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堵点,扩大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增加贫困户收入。
摸清农产品信息。以村为单位逐户摸排贫困户及带贫农业经营主体自产农产品的种类、规模、预期价格、实物图片等情况,逐乡镇建立涉贫农产品信息台账。商务和农业农村部门每两周向社会发布一次农产品信息,组织一次与农批市场、商超、餐饮企业、电商企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的信息对接。
推进本地销售。各级各有关部门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采购贫困户和带贫农业经营主体自产农产品,县、乡两级政府组织本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连锁超市、餐饮企业、社区生鲜菜店、电商企业采购本地涉贫农产品,促进地产地销。
推进外地销售。加强与我市驻外商(协)会联系,邀请外地采购商来我市考察采购,协调好装载、物流等环节,推动贫困户及带贫农业经营主体自产农产品“走出去”。
推进电商销售。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各县市区主动对接“阿里巴巴”“拼多多”等国内知名电商平台,推荐贫困户及带贫农业经营主体自产农产品上线扶贫专区。各县市区推动本地电商企业、线上商超、线上餐饮企业采购销售贫困户及带贫农业经营主体自产农产品,支持带贫农业经营主体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销售。积极推广社区团购模式,让更多农产品通过微信等社交平台直接走进社区、走上餐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