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组织部通知精神,太和县印发《关于抓紧做好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一线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从严做好在抗疫一线发展党员工作。
一是严把“一线”发展对象。《通知》明确,“一线”主要指奋战在抗疫一线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奋战在抗疫一线的公安、卫生健康、物资保供、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城管、环卫、交通运输、民政、专门医院、新闻宣传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直接在疫情比较严重的地区所在村(社区)从事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到疫情比较严重的地区所在村(社区)从事疫情排查、照护服务、志愿服务等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研究、药品开发、疫苗研制以及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紧缺物资生产一线的工作人员等五类人员,纳入此次发展党员范围。
二是严守“一线”发展程序。《通知》强调,对奋战在抗疫一线的医务人员、基层干部群众、公安民警、社区工作者等,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但培养考察期已超过半年,未满一年或因发展党员名额限制未发展的,在抗疫一线事迹突出、冲锋在前、服务群众的,经党支部研究同意,上级党委审核后,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可及时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吸收其为预备党员;对上一线前以及在抗疫一线递交入党申请书或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在抗疫一线表现特别突出的,经党支部研究同意,上级党委审核后,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并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可以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吸收其为预备党员。因客观条件限制,在抗疫一线确实不能履行有关程序的,在条件具备或疫情结束后及时完善必要手续。
三是严格“一线”跟踪培养。《通知》强调,在疫情防控一线发展发展党员名额不受年初制定的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和两考一审限制。基层党组织采取适当方式,组织新发展的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对抗疫一线发展的预备党员,基层党委和党支部要在今后工作中加强跟踪培养,教育引导他们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对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的,持续做好培养考察工作。
四是严肃“一线”发展纪律。《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把关,做到疫情防控一线发展党员手续完备,经得住历史检验。通过把抗疫阻击战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分子及时发展入党,激励社会各界人士、先进分子坚定信念、顽强斗争,满怀信心投入到抗疫斗争中。对存在弄虚作假、带病入党、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并视情况取消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