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太和县委组织部印发《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并提出“四项要求”,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增强政治意识,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根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落细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组织工作一体推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二是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分解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举措。全面落实部务会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一把手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部内各室对照任务分解,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细化责任任务,明确落实措施。
三是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分解任务落实落细。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意识,坚持业务工作抓到哪里、从严治党责任就推进到哪里,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部内各责任科室、协办责任科室对照任务分解,密切协作配合,积极履职尽责,确保各项分解任务都有对应的责任科室、责任人和落实措施。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是强化从严治部,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组织部们是政治机关,任何一项工作都是政治工作,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善于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看待和谋划组织工作,把对党忠诚体现在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上来。弘扬“安专迷”精神,以高标准、严要求对待自己、对待工作、对待事业,真正下“绣花”功夫,扎实做好每一件事。开展好组织系统“优良作风建设年”活动,带头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把严守纪律规矩作为组织部门的生命线、严把纪律规矩作为组工干部的生命线,使组织部门成为“最重规矩”的部门、组工干部成为“最守规矩”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