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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推行纪检监察干部到信访室挂职锻炼制度

太和县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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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的意识,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处理复杂问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太和县推行纪检监察干部到信访室挂职锻炼制度。

精心组织选派。明确纪检监察干部原则上应到信访室挂职锻炼接待群众来访,适时启动部分新提拔县管干部挂职锻炼。县纪委监委与相关单位(部门)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提出初步人选,每次安排2人,优先安排2017年以来新进人员和新提拔重用人员,其他纪检监察干部按职务层次和任职时间统筹安排。

实行离岗挂职。每人每次挂职锻炼时间为2个月,挂职锻炼期间一般不参与原单位(部门)工作、不参加各类脱产学习培训,日常管理以信访室为主、相关单位(部门)配合。挂职锻炼干部须严守各项纪律特别是保密纪律,作出书面保密承诺,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制度。

明确工作任务。根据人选计划,信访室要对挂职锻炼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安排跟班学习,以接待来访群众为主,受理办理信访举报件、督查督办信访案件等为辅,重点学习掌握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政策和业务知识,努力在实践中提升解决问题、开拓创新的能力和水平。

严格挂职管理。挂职锻炼干部应服从信访室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认真履职,挂职锻炼结束后及时向信访室提交工作总结。信访室根据其工作实绩、德才表现、工作作风、遵规守纪等情况作出书面鉴定。信访室、组织部和相关单位(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挂职锻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严防小错酿成大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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