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压实监督责任、破解监督难题、强化监督效果,太和县纪委监委建立纪检监察室、派驻(出)机构、乡镇工作室监督执纪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人力资源、构建监督合力,着力破解“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不足等问题。
统筹调配力量。监督检查部门按照监督执纪任务,围绕政治监督,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巡视巡察整改等工作监督,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时,因人员力量不足等原因影响监督工作,统筹协调,合理调配所联系的派驻(出)机构、乡镇工作室人员及相应乡镇纪委工作人员,统筹安排使用,开展联合监督执纪。
强化业务指导。在日常工作中,监督检查部门发现领导干部重要问题线索、重大疑难复杂违纪违法案件,与对口纪检监察室会商研讨,参与指导;在查核过程中发现涉及运用第三、第四种形态问题的,经委机关分管审查调查工作的领导批准,可以继续进行查办,也可与相关纪检监察室组成专案组,避免多头查办处置。
增强监督成效。纪检监察室应定期组织对口联系的派驻(出)机构、乡镇工作室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监督执纪情况,对近期监督检查事项零报告或未发现问题线索的,加强督促指导,提升监督检查部门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共性问题或行业、领域个性问题,应深刻剖析,督促被监督检查单位制定针对性整改举措并跟踪问效,必要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做实整改“后半篇”文章。
实施考核调度。围绕政治监督、“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党风廉政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巡视巡察整改监督等内容制定考核指标体系,量化分值,对监督检查单位定期开展考核调度,并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对考核调度落后的监督检查单位,由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责成自查自纠、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