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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颍州区:九龙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学习“四事工作法”

颍州区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2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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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镇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邀请省党代表、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闫永志为全体镇村干部传授工作经验,讲述“四事工作法”,帮助镇村干部进一步打开工作思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会上,闫永志结合在白行社区和五坑村工作实际以及具体事例,深入浅出地为与会人员生动讲解了“四事工作法”:

一是“代表理事”。“代表”是指村居党员、村(居)民组长、群团组织三大群体的成员,党员是居民中的先进代表,村(居)民组长是本居民组居民代表的牵头人,群团组织负责人是村居工、青、妇组织的优秀代表,“代表理事”是三大群体成员针对平时与群众走访沟通工作中得知的一些矛盾纠纷线索,深入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分门别类进行整理,及时介入调解处理。

二是“书记说事”。“代表理事”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由“代表”把群众反映上来的问题汇总提交给村(社区)书记,由村(社区)书记召集人员集体出谋划策,提出调解意见,指导调解方法,或者由村(社区)书记找当事人“说事”,向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解答政策法律,进一步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五老调事”。“五老”是指居民中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军人和德高望重的老同志,他们也是村居调解委员会的主要成员,“五老”一般见多识广、经验丰富,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望的“五老”人员组成调解小组,分别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然后坐在一起进行调解,对矛盾纠纷进行化解。

四是“群众议事”。通过上述三个程序都未能调解成功的,由村居调解委员会组织当事人所在的居民组居民或居民代表,或者是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参加的群众代表会共同评议,让群众公开评评理,看看到底谁对谁错,达到说服教育、平息矛盾的目的。通过充分发挥“四事”工作法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可以有效解决村居发展中遇到的矛盾争端,最大限度的维护村居和谐稳定,做到小事不出庄,大事不出村。

九龙镇作为传统农业乡镇,当前面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形势,多项工作齐头并进,群众诉求多样化。面对新局面和新问题,九龙镇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多种方式提升镇村干部党性修养和干事创业能力,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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