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阜阳市颍州区围绕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在基层治理实践中探索建立了“代表理事、老闫说事、五老调事、村民议事”、保障群众对村级事务充分享有“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和决策权”的“四事四权”工作法,实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的目标,走出了一条符合基层实际的乡村善治模式。
多渠道收集民意。社区党组织针对新村建设、资产分配、土地调整、民生工程等涉及群众利益的大事小事,积极组织党员、居民组长、群团组织负责人中的优秀代表,通过联系群众、深入群众,逐户排查收集、整理、化解。能当场解决的即刻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梳理汇总后形成问题清单,上报社区统筹化解。各类代表“矛盾纠纷排查员、家长里短调解员、信访信息情报员、政策法规宣传员”的作用得到充分彰显,受到基层广大群众的认可和称赞。
分类别处理问题。把群众关心的“小事”当成大事,按着“公事”“大事”“私事”等类别,对“代表们”收集的群众诉求予以分类汇总,合理界定政府、社区、居民的职责边界,进一步厘清事项权属,划定责任主体,找准解决问题的具体途径,做到每件事情有“责”可明、有“章”可循、有人解决,让群众“话有处说、事有人管、难有人帮”,一件一件盯着办好办实,实现了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全方位化解矛盾。为最大限度化解群众之间矛盾,“代表们”第一时间介入群众之间矛盾,及时化解,难以化解的提交给“老闫说事”(老闫意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对政策的理解、在村里的威信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为居民答疑解惑、疏解心怨,把大事说小、小事说了。对于经过“老闫说事”依然解决不掉的矛盾纠纷等问题,“五老”人员充分发挥其在群众中有威望、有影响力的作用,进一步化解。经过“代表理事”“老闫说事”“五老调事”仍然不能解决的问题,通过“群众议事”的方式,让身边人来评身边事,把问题晒在阳光下,摆到桌面上,最终厘清是非曲直,实现定分止争。
目前,颍州区已在全区推行“四事四权”工作法,构建起多元化基层治理机制。在“四事四权”工作法的作用下,颍州区白行社区邻里和睦,群众富裕,各项事业蓬勃发展,连续十多年为“零上访村”,先后被评为市、省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颍州区五坑村原是软弱涣散村,干群矛盾激化,群众反映强烈,自2020年起实践应用“四事四权”工作法,短短两年多时间,成功调解矛盾纠纷、信访难题和积案57起,开创了班子团结、组织有力、干群和谐的良好局面,2021年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60.99万元,成功摘掉了软弱涣散村的帽子,村居考核迈入全镇一类村行列。“四事四权”工作法作为基层实践的产物,健全了乡村居民利益表达机制,有效激发了村民参与乡村事务的积极性,有力推动了乡村走向善治,促进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