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正式发布,阜阳市水利局榜上有名,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阜阳市水利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牢记使命责任、勇于担当作为,立足专业领域履职尽责,以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为工作宗旨推动新时代水利高质量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江河安澜和绿水青山的热切期盼,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为助推水利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阜阳市水利局先后获水利部第九届全国水利系统文明单位、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先进集体、“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表彰、防汛救灾先进集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安徽省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等荣誉称号。
党建领航促行业提升
阜阳市水利局坚持“抓好党建促水利,抓好水利促党建”的工作思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牢牢把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兴水重要论述这条主线,聚焦水利中心工作和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向激励,注重平时考核,以实绩排座次、以贡献论英雄,树立重政治、重实绩、重作风的鲜明用人导向,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抓手,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党的教育活动,坚持周一集中政治学习制度,广泛开展“过政治生日、学党史感党恩”“党员荐书”“我们的节日”等系列活动。成立党员志愿者组织,围绕疫情防控、防汛救灾、脱贫攻坚接续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累计志愿服务时长超5000小时,全局党员用实际行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积极践行了“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水利精神。
科学防控保淮河安澜
阜阳市水利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及阜阳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积极践行“王家坝”精神,立足职责,抓紧抓实预报预警、工程调度、抢险技术支撑等重点任务。
2020年7月中下旬,淮河流域发生多次大范围强降雨,境内淮河干流全线超保证水位,防汛形势异常严峻。沿淮4个行蓄洪区时隔13年再度开闸蓄洪,分蓄洪水13.67亿立方米。市水利局派出水利抢险专家150人深入一线,成功处置险情30余处经过6天6夜艰苦奋战,成功解除戴家湖涵闸破损险情,被收入国家应急管理部2020年全国应急救援十大典型案例之一。防御了2020年淮河区域性大洪水,减少直接经济损失3.5亿元。
2021年受上游河南强降雨影响,阜阳市重要河道多次涨水,颍河达到近十年来最高水位。市水利局科学调度水利工程,有效应对9次强降雨、台风“烟花”和淮河王家坝1次超设防、颍河2次超设防及1次超警戒涨水过程对阜阳市的影响,坚持统筹施策、科学调度,先后泄洪50.24亿立方米,确保河道洪峰安全过境,最大限度减轻了洪涝灾害损失。
筑牢根基兴民生工程
阜阳市水利局始终坚持把保障农村人口饮水安全作为重点任务,围绕“有水喝、喝好水”的总体要求,精准施策,持续发力,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赋能。
2005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8年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农村自来水全覆盖,提前超额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到2021年累计投入建设资金52亿元,经改造、并网后现有集中供水工程397处,全市893万农村居民用上自来水,农村集中供水人口约占全省的1/6,全面解决了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饮水安全问题。
阜阳市及所辖、市、区分别成立了农村饮水工程专管机构,建立健全管理责任体系和运行管理制度,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强化供水水质监管,保障工程正常运行,群众饮水安全。
启动实施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同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以地表水替换地下水源,逐步构建“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同服务”的城乡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制。农村饮水工作为改善群众生产生活、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及接续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
水润阜阳建美丽河湖
阜阳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稳步推进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积极开展节约水资源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先进的水生态价值观和适应水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生活方式,培养科学的用水态度和规范的用水行为,形成浓厚氛围。
2015年以来,阜阳市万元GDP用水量由136.3立方米逐年下降至63.4立方米,水功能区达标率56%逐年上升至84.6%,8个县市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创建任务全部完成。
持续推深做实河湖长制,近三年累计巡河40万余次,率先建立“河湖长制+检察长”工作机制和河湖警长制,在水利部河长办到阜调研时获得高度认可。河湖突出问题整改不断深入,累计清除“四乱”问题4000余处,切实解决了一大批河湖“老大难”问题。河湖管护能力不断提升,全面落实主要河湖管护主体,建立管护队伍,将管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实现主要河湖“有人管、有钱管”的目标。河湖生态面貌不断改善,累计建成10处省级幸福河湖、55处市级幸福河湖、150余处县级幸福河湖,切实恢复河湖生态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