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颍东区紧盯干部政治监督,聚焦选人用人,畅通举报渠道,按照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原则,积极协调区纪委监委等单位,“三向发力”协同构建干部监督工作新格局。
严格选任监督,激发工作活力。聚焦干部选任工作全链条,确保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全覆盖。事前,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突出“早”字,提早入手,从动议研判、任职条件、“三龄两历”等选任工作前置关口开始,坚持严查细审,把牢干部选用“入口关”。事中,紧盯民主推荐、考察考核、讨论决定、任职公示等关键节点,严格落实“凡提四必”,用严的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确保做到执行政策规定不走样。事后,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对新提拔使用干部及时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将重点岗位风险点讲清楚,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说明白,引导新提拔使用干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通过守住干部“入口”,拧紧监督“发条”,进一步激发了干部监督的工作活力。
完善内外监督,形成工作合力。整合监督工作力量,区委组织部与区纪委监委密切配合,区法院、区审计局等多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干部监督的工作合力。一是定期沟通干部监督信息。下发了《颍东区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协作暂行办法》,实行季通报制度,加强干部信息互通共享,做到相关情况及时沟通,重要情况随时沟通,着力构建部门联动、信息联查、结果联用的立体化、全方位干部监督体系。二是推深做实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结合区委巡察扎实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聚焦检查“后半篇文章”,通过发送提示单、现场评估等方式狠抓问题整改,强化跟踪问效。三是深化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出台《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试行)》。突出对关键人、关键事、关键时的监督,督促领导干部规范“工作圈”,净化“生活圈”、“社交圈”,将八小时以内的监督与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贯通起来,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通过部门联动,各司其职,打造干部监督“一盘棋”格局,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加强日常监督,催生工作动力。一是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健全“12380”电话、信件、短信、网络“四位一体”监督平台,及时受理干部选用相关问题线索,建立联查联办、快查快结机制,对反映查实的,综合运用提醒函询诫勉等措施,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干部“小毛病”变成“大问题”。重点聚焦干部政治素质监督,对反映干部政治素质问题,经查属实的实行“一票否决”。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婚丧嫁娶报备制度。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做到及时报备、事后报告,同时组织力量明察暗访,抽查部分领导干部报备事项具体落实情况。三是抓好因私出国(境)审批、备案工作。对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及时报备,对全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细致排查,及时收缴相关证件,进行统一管理。四是扎实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任中审计、离任审计,将审计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等方面挂钩。对通过日常监督发力,构建了日常监督与干部选任并重的监督体系,进一步催生监督工作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