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绩”是“显绩”发展的基础,“显绩”是“潜绩”积累的结果,二者都是政绩,不可偏废。要深入剖析干部在“显绩”上的创新突破,洞察其在“潜绩”中的战略远见,实现对干部的全面考察、准确评价、动态考核
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强调,以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观正确与否,不仅影响着干部的健康成长,更关系到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揆诸当下,少数干部存在政绩认知偏差,把周期短、可量化的“显绩”当作仕途升迁的“敲门砖”,将周期长、见效慢的“潜绩”看作他人政绩的“铺路石”。事实上,“潜绩”是“显绩”发展的基础,“显绩”是“潜绩”积累的结果,二者都是政绩,不可偏废,更不能厚此薄彼。抓“显绩”时,不能急功近利、好大喜功,如果干事热衷走捷径,项目追求“短平快”,对生态、医疗、教育等长期性艰巨性工作敷衍塞责、对“前任”留下的“旧账”一味推脱,醉心作秀而非做事,沉迷“造势一时”不思“造福一方”,将会导致根基不稳、后续乏力,徒留表面繁华而内里虚空的发展泡沫。抓“潜绩”时,不应好高骛远、纸上谈兵,不能因专注长远规划而忽视民生急务,不能闷头干事却不及时展示项目进展。要深刻领悟“显绩”与“潜绩”的内在联系,抓当下、办实事,谋长远、计未来,统筹兼顾、找准平衡、精准发力,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
强化政绩教育,拧紧理想信念总开关。理想信念不坚定,政绩观就会出现偏差,要引导广大干部涵养“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格局和“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摒弃心浮气躁、急功近利的心态,始终着眼国家整体利益和人民长远幸福,奋发向上、久久为功。要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将政绩观教育纳入干部培训教育必修课程,邀请领导干部、专家学者、一线骨干、先进典型等现场授课,深入解读党的理论与方针政策,引导干部树立长远眼光和全局意识,筑牢防范“政绩冲动症”的安全堤坝。抓好党性教育,用好忠诚教育学堂、廉政教育基地等教育资源,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活动,引导年轻干部感悟革命先辈的奋斗意识和奉献精神,不断校正政绩观偏差,做到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既求脚踏实地的“显绩”,也做泽被后人的“潜绩”。深化正面宣传引导,以谷文昌、杨善洲、焦裕禄等典型为榜样,营造崇尚实干、注重长远发展的良好氛围。
强化政绩考核,树立干事创业风向标。治本在得人,得人在审举,审举在核真。要构建科学合理的政绩考核机制,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工作特点和职责要求,量体裁衣、精准设置考核内容,将急功近利出政绩、劳民伤财搞形式、数据造假掺水分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列入负面清单,对发生工作变动的领导干部,动态考察其负责工作的衔接程度与推进效果,引导干部防风险、明底线、守红线。拓宽考核评价渠道,综合运用历史纵向对比、区域横向比较、内外环境同期分析等方法,深入剖析干部在“显绩”上的创新突破,洞察其在“潜绩”中的战略远见,避免偏听则暗、以偏概全,实现对干部的全面考察、准确评价、动态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避免出现考用“两张皮”、结果不落地等现象,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评优评先、激励约束等紧密挂钩,对既注重“显绩”又重视“潜绩”、工作成效显著的干部,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等方面优先考虑、重点倾斜,让有为者有位、吃苦者吃香、优秀者优先,实现“用好一个人激励一大片”的良好示范效应。
强化执纪监督,扎牢遵规守纪铁篱笆。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是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有力保障。要用好执纪监督的“聚光灯”“显微镜”,将干部政绩观偏差问题控制在源头、发现在苗头、遏制在念头,从根本上避免干部唱高调、图虚名、务虚功。建立全方位的干部监督网络,充分运用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手段,通过实地督导、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充分吸纳领导同事、服务对象、基层群众等群体的意见建议,强化对干部“显绩”成色与“潜绩”后劲的监督,精准把控干部在干事创业中政绩观的细微偏差,及时敲响警钟并加以纠正。健全责任追究和政绩回溯体系,综合考虑政绩的动态性和周期性,延长干部政绩考察和问责追责周期。到发生岗位交接变动的单位进行考察,对新官上任“另起炉灶”、盲目推翻前任规划、沉浸式打造个人招牌的及时提醒,对热衷于快速创造“显绩”、忽视民生“潜绩”,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社会不稳定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维护政策的连贯性与可持续性,推动地区稳定健康发展。健全容错纠错制度,精准界定容错界限与纠错流程,为干部的无心之失、探索之误提供容错空间,并跟进纠错指导,鼓励干部敢为敢试、善作善成,帮助“跌倒干部”放下包袱拾信心、重振旗鼓再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