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的重要指示精神,太和县印发通知,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参军宴”,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一是提高自律意识,严守纪律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守纪律,带头坚决抵制不正之风。严禁组织邀请单位同事、下属及职权管辖范围内的单位工作人员和管理服务对象操办或采取分期分批、不同地点等办法变相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参军宴”;严禁借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严禁为单位领导、同事主动组织、联系庆贺事宜;严禁参加非亲属聚餐性质的“升学宴”“谢师宴”“参军宴”及其他类似宴请活动。
二是加强教育引导,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结合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加大正反典型事例的宣传学习,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重在预防。对子女(亲属)有升学、参军情形的党员干部职工,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增强抵制违规操办、参加“升学宴”“谢师宴”“参军宴”等不正之风的行动自觉。宣传教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发挥职能优势,创新工作思路,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各界树立良好风尚。
三是紧绷纪律之弦,强化监督责任。各乡镇纪委、乡镇工作室、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重要节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公开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信访,聚焦以操办、庆贺之名行腐败之实的隐形变异行为,助推全县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向好。
四是坚持“一案双查”,精准执纪问责。对顶风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参军宴”以及借机敛财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严肃查处,同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追责问责。查处的典型案件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纳入当年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