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坚持政治建设统领地位,重点着力“四个方面”,加强县直机关政治建设,打造模范机关。
一是着力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把政治建设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县直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基本定位,持续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统一领导机关党的工作的政治担当,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按照“工作上查问题,政治上找原因,党建上补短板,制度上补漏洞”的思想方法,结合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年度党建考核和日常督查,集中整治党建领域存在的问题,制订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清单,重点排查整治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
二是着力贯彻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围绕“十四五”开好局、新征程起好步,充分发挥机关党建的引领保障作用,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定点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严格执行省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若干规定》和领导班子决策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有关重要论述制度机制,认真落实《县委重大事项决策“一对标三审查”机制暂行办法》。做好县直单位县管领导干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线学员面上督学促学等工作。召开县直机关党代表会议,抓好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县直党代表的推荐、提名、选举、组团参会以及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等工作。
三是着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太和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协助抓好党组(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述职评议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书记开展述职评议考核。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党员对党忠诚教育,自觉规范政治言行,坚决防止和杜绝“低级红”“高级黑”现象。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过双重组织生活、带头作形势报告、带头参加“三会一课”等制度,认真抓好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党组(党委)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作为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是着力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按照“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要求,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工作,聚焦政治上做模范、学习上做模范、纪律上做模范、作风上做模范,推动县直机关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各项工作中争先进位。强化分类指导,注重加强对中央、省、市驻太单位的指导督促。坚持典型引路,召开基层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开展争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先进单位评选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