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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东区:“五必审”提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质量

颍东区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22-03-10

作者:高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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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颍东区委组织部紧紧围绕干部人事档案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工作任务,在强队伍,严管理的基础上,以严抓“五必审”为突破点,提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质量。

严抓“入职审核”把好源头关。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2009]12号)文件精神和中组部、国家档案局《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新进公务员档案进行专项审核,收集新进人员能反映年龄、党龄、工龄、学历各项材料。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对所交材料进行鉴别并分类归档。判断材料是否属归档范围,材料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完整,确保干部档案高标准入库。三年来,区委组织部干部档案室共审核归档选调生、新录用公务员及乡镇换届“五类”人员进班子档案105卷。截止到2021年3月共完成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归档1200余卷。

严抓“任前审核”把好提拔关。《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对提拔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全面审核。任前审核是由档案审核人和考察对象签字确认后留存考察纪实材料中,确保档案审核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有据可查。在干部档案审核过程中,对发现档案中重要信息存疑或者模糊不清的,以及对经组织认定后拒绝签字确认的,一律暂缓任用,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从源头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为全区营造风清气正的干部任用环境奠定坚实基础。三年来,档案室共审核提拔、重用、晋升的干部档案387卷。

严抓“转递审核”把好责任关。转出的档案必须是按《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细则》要求整理过的档案。干部档案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因干部职务或干部管理体制变动,干部管理权限发生变化时,原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应在一个月内将干部档案转递给有关干部档案管理部门。严格遵守档案转递制度,也是管理档案人员的职责。三年来,档案室共审核转递干部档案60卷。

严抓”调查审核”把好真实关。对区纪委监委调查案件或群众反映干部档案存在问题的,要及时启动干部人事档案核查机制,逐一核实反馈。核查档案是否存在涂改造假,审核手续是否齐全、理由是否充分、佐证是否确凿。三年来,协助纪委监委执纪审查需要,档案室共审核档案81卷。

严抓“退休审核”把好年龄关。在干部办理退休时,对照干部退休政策,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工作时间、工作经历和职级待遇,确保退休人员及时享受合理合法的退休待遇。近三年来,档案室共审核退休人员档案89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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