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阜阳市颍州区严格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要求,探索实施档案任前审核“信号灯”制度,严把“交通卡口”,使档案任前审核嵌入干部动议全链条。
关口前移,织密“交通网”。完善工作机制,配强审核力量,经常性对干部室、公务员管理办和干部监督室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建立一支“人人会审档”的专业队伍。在动议阶段,启动档案审核,主要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一看任职资格准不准。通过档案材料重点审核其是否符合拟任职务或职级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二看档案材料全不全。逐人填写《干部档案缺项材料登记表》,注重材料的关联性和逻辑性,审准审好干部信息。三看综合表现实不实。通过查阅干部的年度考核、奖惩、家庭主要成员等信息,全面准确地反映干部各方面情况,为干部的选拔任用提供“佐证”。
压实责任,架起“信号灯”。确定考察方案,落实考察组责任,严格审核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按照问题严重程度分别赋以“红、黄、绿”三色信号灯,对应“造假存疑、关键性材料缺失、完备无误”三种情形。坚持“谁审核、谁签字”的原则,填写《干部档案任前审核表》,向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及其本人反馈,并由本人签字确认。2024年以来,共对拟提拔、进一步使用、职级晋升的195名干部进行了档案任前核查,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任工作。
突出问题,拉起“警戒线”。考察对象档案中缺少关键性材料的,督促干部所在单位及本人在限定时间内进行补充,并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信息加以认定,争取在“黄灯闪烁”期间及时“转绿”,不影响正常的干部任免程序。2024年以来,在干部人事调整过程中,补充各类档案材料130余份,上会研究认定14人次。遵循重要信息“凡疑必查”原则,结合干部监督力量调查取证,经核实确认干部档案存在造假情况的坚决亮起“红灯”,严格按照干部选任工作相关规定终止选任程序,2024年以来,因档案问题调查5人次,免职1人次,维护了干部档案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